基改食品標示不清 消基會:從嚴審查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2日表示,市面上販售的非基因改造食品含量標示太寬鬆,抽驗12件非基改黃豆、玉米和相關製品,我國現基改成分未逾規定的5%,但高於許多國家的1%標準,籲仿歐盟修為0.9%、並全品項標示。
《消費者報導》雜誌發行人陳智義表示,日本、加拿大、泰國、日本等國對基因改造食品強制標示的標準,與台灣一樣是最終產品總重量的5%,但目前有多國的標準已訂為1%上下,例如澳洲、紐西蘭、巴西,歐盟並訂為0.9%,斯里蘭卡0.5%;消基會呼籲衛生福利部應將標準修訂為與歐盟一致的0.9%。
消基會進一步說明,全球基因改造作物包括番茄、木瓜、馬鈴薯、稻米、油菜等,而國內目前標示規定僅侷限於基因改造黃豆及玉米。陳智義說,消基會發現傳統市場非包裝產品都沒有標示或說明,呼籲衛福部規定基改標示應不分包裝與否,都要標示。
台大農藝學系助理教授、消基會食品委員會委員王裕文則指出,台灣於2001年規定,以黃豆、玉米為原料,且占最終產品總重量5%以上,應標示「基因改造」或「含基因改造」字樣,但5%是受限於當時的檢驗技術,現在可以限縮標準範圍。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回應,目前僅開放基因改造黃豆、玉米,包裝食品若以基改黃豆、玉米為原料,且基改食品原料占最終產品總重量5%以上,應標示「基因改造」或「含基因改造」字樣;該署2002年起,每年監測約300件以上黃豆、玉米包裝食品,標示不合格率約2至10%,違者將由各地衛生局督導改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