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抽驗電池 2件標示不符
電子產品使用愈來愈廣泛,日常生活中可見的鬧鐘、遙控器、MP3、平板電腦及手機等,都需要仰賴電池來提供穩定且可移動的電流,提供人們更為方便也更有效率的生活。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抽驗市售12件3號(AA)鹼性電池,發現有2件標示不合格,包含Yahoo奇摩拍賣的maxell Alkaline鹼性電池,未標出汞含量符合環保署規定;新莊IKEA的自有品牌ALKALISK電池,未標出代理廠商資訊。
消基會在2014年6月間,在雙北市量販店、3C連鎖通路店及網路等販售通路,購買3號鹼性電池,共計有12件樣品,單價介於4.3至11.9元間。使用安全有關的額定電壓測試,12件樣品電壓都介於1.45至1.65伏特之間,均達合格標準。
但是,12款電池中,ALKALISK及maxell Alkaline電池違反《商品標示法》,消基會董事長陸雲說,廠商要限期內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可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