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商累犯 消基會:農糧署縱容
農糧署公布第三季市售食米抽檢結果,246件樣本中包裝標示不合格有14件,品質規格有23件不符合,其中違規情節較重大者共有8件,每件直接罰4萬元,並公布名單。消費者文教基金會29日指出,市售包裝米以劣米混充、等級標示與實際不符等問題不斷發生,農糧署似乎無法提出有效的管理辦法,遏止類似違規情事一再發生,有瀆職之嫌。
農糧署僅公開「情節重大」的8項產品,遭外界質疑有延宕包庇之嫌。在立委要求下,農糧署才公布共33件的不合格名單。屢次違規的山水米再度上榜,台糖、金農米、三好米都名列其中,卻只開罰4萬元。
消基會表示,10粒米中1粒台梗9號米都沒有、或是10粒米中僅2粒台農71號,已算是攙偽假冒,〈糧食管理法〉並無相關規範,只是以標示不實開罰,也只罰最低4萬元,而非最高罰鍰20萬元,政府每次都只是重重舉起、輕輕放下,這些罰金對於大廠商來說根本不痛不癢,難怪廠商總是一犯再犯。
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強調,政府明明能用〈食品衛生管理法〉的「攙偽假冒」項目,來對不肖業者重罰最高1,500萬元,甚至可以撤銷糧商的登記證,但卻總是選擇輕罰、縱放,難道政府是想跟黑心業者成為共犯結構,讓民眾當冤大頭嗎?
消基會呼籲,包裝米問題不斷發生,已有監委表示將調查有關單位是否有疏失,消基會也將具函促請監委勿枉勿縱,徹底了解有關單位是否怠忽職守、甚至瀆職,才導致包裝米管理出現嚴重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