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少爺酒駕撞死人 判6年定讞

(記者陳懷天/報導)

「葉少爺」葉冠亨去年4月25日,酒後駕車載友人在高雄市中華路超速撞到垃圾車,再撞擊晨起運動的李姓婦人,造成李婦當場死亡,同車友人陳岡逸也傷重不治,李婦丈夫也疑因傷心猝死,留下8歲孤女。最高法院27日維持二審判決有期徒刑6年定讞。被害家屬獲悉後認為,再怎麼樣的刑度都不夠。◇

延伸閱讀
前民代酒駕撞童 檢裁定80萬交保
2015年05月12日 | 9年前
嚴格取締 酒駕肇事死亡人數下降
2015年05月12日 | 9年前
黃世銘洩密案 判1年3月定讞
2015年02月12日 | 9年前
企業辦尾牙 拒酒駕保平安
2015年01月30日 | 9年前
喝酒騎腳踏車 607人被罰
2014年12月23日 | 10年前
年底應酬多 警察加強執法
2014年11月20日 | 10年前
921東星倒塌案 受災戶僅獲賠1.9億
2014年10月03日 | 10年前
元大背信案 馬志玲夫婦將入監服刑
2014年06月30日 | 10年前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