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應酬多 警察加強執法
今年1~10月A1(指造成人員當場或24 小時內死亡) 交通事故共1,458 件、1,492人死亡,雖比去年少98人,但未注意車前狀況、未依規定讓車、酒後駕車仍是其致死原因前3名。
分析行人肇事原因,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組長方仰寧表示,未依規定走行人行走區域、穿越道路未注意左右來車,死亡比例高達四成。由於10月至過年尾牙、春酒等活動增加,為交通事故高峰期,連續假期會加強執法,但警力有限,還是期盼以教育宣導減少事故發生。
截至10月違反行人路權發生事故死亡有190人,比去年同期多2人。交通部道安委員會組長徐台生認為,夜間若有穿著螢光、反光衣物或是持LED,相較於穿明亮色系衣服、暗色系衣服,可使時速50公里的車輛,分別多出5.76秒、1.5秒的反應時間。
雖然行人闖紅燈走斑馬線有錯,但行人擁有第一條款,如走在斑馬線上,綠燈直行的汽機車仍要禮讓,否則將被開罰新台幣1,200~3,600元不等,若致死,也要負起部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