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貸民事責任和解 摩根大通賠3825億
據知情人士透露,JP摩根大通和美國司法部達成了初步協議,支付史上最高和解金130億美元(約新台幣3,825億),以解決對其房貸擔保抵押證券(MBS)的調查。
這項和解是18日敲定的,司法部還將持續對該銀行進行刑事調查,可能起訴個人或銀行本身,甚至加重刑罰。雙方都未同意以承認過失終結刑事調查,而是決定和解有關房貸擔保證券的民事指控。
該項協議包括40億美元和解聯邦住房金融局(FHFA)。2008年金融危機前,摩根大通誤導房利美和房地美購買品質有問題的房貸擔保抵押證券(MBS)。另40億美元為救濟消費者,剩下50億美元是銀行支付的罰款。
知情人士說,這項協議還沒有完成,一些細節仍在討論之中。協議也將解決紐約州總檢察長Eric Schneiderman提出的一項單獨訴訟。
這項協議是美國司法部長霍爾德(Eric Holder)和副手Tony West、摩根大通CEO戴蒙(James Dimon)和該銀行總法律顧問卡特勒(Stephen Cutler)在電話上談妥的。
這項與司法部的和解案顯然不僅是金額上創紀錄,而且還保留代價高昂的刑事調查權。這是戴蒙一直以來想避開的。去年歐巴馬政府一專責小組針對銀行業的房貸擔保抵押證券(MBS),發動了廣泛的調查。2007年和2008年此類證券價值隨著住房價格下滑,引發了金融危機。
專案組發出了一系列傳票給多家金融公司,調閱內部文件,因而獲得許多線索。
例如一案中,調查人員發現了一銀行雇員在電子郵件中警告他的頂級上級:銀行大幅提高房貸擔保證券的價值。該雇員已經離職,並與聯邦檢察官合作調查。檢察官希望開庭審理時能傳他到庭作證。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曾銘宗20日表示,將盡速與摩根大通台灣分公司聯繫,進一步了解摩根大通賠償美國司法部的相關細節,好為台灣投資人爭取權益。
摩根大通集團在2005年至2007年發行房產抵押擔保證券(MBS),但是2008年發生金融危機,摩根大通集團發行的MBS大幅虧損,並間接引爆美國金融風暴與全球經濟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