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票退費金額不一 購買前宜留意
消費者文化基金會昨(1)日表示,7月初隨機抽樣15家航空公司,發現預訂機票遇上必須改行程、延期或取消機票時,都會被收取所謂的罰金或手續費,而各家航空公司收費標準不一,消基會呼籲購買前應查詢相關注意事項,以免得不償失。
消基會指出,荷蘭皇家航空預定機票要收費,且不能抵扣票價,網路訂票額外收取新台幣500元,電話訂也要收費1,250元,其他業者則不先收費。
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表示,15家航空公司官網標示的退票手續費規定,以新加坡航空公司最貴,收取100美元,最便宜是復興航空,收取新台幣700元。
部分航空公司針對「No-show」也有相關收費規定,所謂No-show是指已經訂位開票,卻不能如期搭機,也沒有在班機起飛前進行更改或取消機位的旅客,要額外付出高額罰金才能改票或退票。像是新加坡航空公司就已明確標示,會再額外加收美金100到300元不等的費用。
消基會董事黃鈺生說,消費者訂機票若訂得愈特惠,退票金額會退得愈少;若又是來回特價票,且經旅行社訂票,搭單程後要退票,退回的金額會連一半都不到,因為航空公司及旅行社都要扣手續費,且已搭的單程會抵扣掉的是原價。
他提醒消費者,盡量在確定行程後再訂機票,開票期限通常在起飛前1個月,盡量逼近期限再開票,因為開票之前沒有金錢交易,不會有上述收費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