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奢侈稅 財部:只修不廢
奢侈稅改革研究報告即將在下週公布,針對學者建議只修不廢並延長年限、對買方課稅、增加非都市土地農地課徵目標等意見,財政部表示,只確定奢侈稅只修不廢的原則,其餘各界建議則不表示立場。
奢侈稅改革研究報告由財政部委託中華財政學會舉辦,於16日舉辦期末報告審查會議,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許慈美表示,會後有學者建議,奢侈稅應只修不廢,年限延長到3年或4年,或學習香港或新加坡的打房政策,對買賣雙方進行課稅。
財政部表示,對修改方向沒有意見,8月將召開公聽會,會廣泛蒐集各方意見。許慈美說,香港祭出印花稅來打房,從去年底開始,針對6個月到3年的房屋交易向賣方課10%到20%的印花稅,對於不是香港永久居民的買方,再額外課15%印花稅。
新加坡則是加重賣方在購屋後4年內轉售,將課4%到16%的印花稅,2011年底也開始課買方的印花稅,今年1月新加坡再度加重課稅,買方額外的印花稅,外國人及外國法人購屋課稅由10%提高到15%,永久居留者買第二處以上從3%提升至10%、新加坡公民買第三處從3%改課10%。
台灣是否會向買方課稅,許慈美表示,香港、新加坡對買方課稅有特殊的經濟背景存在,要考量台灣的國情是否一樣,不是外國的稅法在台灣都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