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選前依指示組團赴中受招待 新北里長判刑2年半定讞
中華青少年文教藝術交流協會理事長簡安仕、新北市青山里長姚韋華二人涉嫌受中國南京市台辦資助,於2023年9月間組「里長團」赴中接受落地招待,期間有中方官員宣傳「藍白合」,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一審獲無罪,二審改判各4年8月、2年6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二審判決指出,南京市台辦擬以招待我國有投票權之里長等基層公務員前往中國旅遊之方式,影響選民在2024年總統大選時的投票意向,簡女於2023年9月間,受南京市台辦指示、委託、資助,以青少年交流協會舉辦「新北市村里長南京社區與農業交流行程」名義,由姚男出面邀請4里長及親友共14人。
簡安仕的丈夫為中國南京市六和區農業局科長,她2023年間即在中國南京定居,這次委由弟媳代為收取每名團員新台幣1萬6,500元之機票、保險及在台交通費用,並代辦台胞證、訂機票。姚男則於同年11月5日率團赴中,落地南京市祿口國際機場後,即由南京市台辦派遣公務車接駁、全額提供在中國期間的食宿、交通、飲宴及參訪等行程費用。
行程中,由台辦協會長、處長、主任、副主任等官員接待,除懸掛「兩岸一家親」之紅布條外,中方官員於餐會場合向各成員宣傳「兩岸一家親」、「支持侯友宜」、「藍白合」、「不要支持搞台獨分裂的民進黨」等語,影響各該團員投票意向,暗示就本案選舉之總統票、政黨票應投給立場傾中之國民黨候選人或國民黨、民眾黨所合推之候選人。
法官認為,行程既是由南京市台辦規劃、安排預算,且時間點距2024總統大選僅2個月,提供全部團員免費參訪、交通、飲宴,其統戰及影響選舉意圖甚明,凡具一般認知事理能力的人都知曉,且中方官員於行程及餐宴中宣揚「兩岸一家親」、「反對台獨」,甚至明確表示希望團員支持與其立場相近之國民黨候選人及「藍白合」等語,顯見是為了影響參與團員的投票意向。
高等法院審酌,原判決遽以旅行團成員主觀上以為團費足以包含全部食宿費用、未認知本案行程涉有中國官方色彩及資金補助、台辦人員並未明確指示支持特定政黨或候選人為由,就諭知簡、姚二人無罪,全然忽略行程是由南京市台辦規劃、招待,刻意招攬我國基層公務員前往,藉以影響投票意向及指示投給特定對象的目的昭然,因此撤銷改判。
二審法官認定,簡、姚二人明知中共為我國境外敵對勢力政府,長期以輿論戰、法律戰、心理戰之方式滲透我國社會,更企圖以扭曲、操控選舉制度之方式,扶持親近勢力獲得勝選,藉民主形式破壞民主之手段,以達否定我國主權現狀、侵略併吞我國之目的,仍接受指示招攬我國基層公務員赴中,各4年8月、2年6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