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教法惹議 教部將開說明會
以往建教生常被當作廉價勞工,為了加強保障建教生權益,去年底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新法,卻衍生企業界紛紛打退堂鼓,不再與學校續約;對於即將開設的建教班也出現不知該用新法規定,還是舊方法出現疑慮。教育部則回應,將會開說明會傾聽各方意見。
立委許智傑23日於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去年底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同時教育部也在民國101年10月,核准今年9月要開辦的建教班班數、招生數,此舉造成部分建教合作廠商的疑慮,紛紛要撤銷合作計畫。
許智傑表示,南部地區就業率低,有很多經濟貧困家庭,建教合作可幫助經濟弱勢學子繼續升學,同時還可以幫助家計,他個人對這項新法也很有意見
新舊法差異包括,學生工作時數兩週不得超過80小時,晚上工作不得超過8點;繳交建教生1.5個月薪資予學校當保證金等保障。
高雄市私立中山工商實習處主任張簡溪俊表示,很多廠商不清楚新法內容,看到新法強迫月休8天,工作不得超過8小時且禁止加班等規定後,紛紛要撤銷合作計畫;他說,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的立法,本意雖然是要加強保障建教生,但如果因此造成廠商退縮、學生無處實習,那就為德不卒。
對此,教育部回應,已經開班、到工廠實習的建教班不適用新法,依照原規定辦理;但今年9月將開班的建教班到底要適用何種規定、或者如何銜接新舊規範,教育部還要再討論。下週一開始將連續3週召開說明會,傾聽、蒐集各建教合作學校、廠商意見,訂定相關規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