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民族團結法出爐 梁文傑批:愛怎麼扣罪名都可以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12日主持例行記者會。(記者宋碧龍/攝影)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12日主持例行記者會。(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戴德蔓/台北報導】

中共全國人大3月12日閉幕,表決通過政府工作報告、「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12日在例行記者會上批評,這部法律「用詞非常模糊」,指涉範圍可能「非常廣泛」,在實務上「隨便中共怎麼詮釋,愛怎麼扣罪名都可以」,甚至規定對中國境外的個人與組織也可依法制裁,陸委會因此對這部法律「比較警惕地看」。

梁文傑表示,我們對「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的理解,該法是對習近平思想中的民族工作,把思想給法律化的表述。這部法律主要是規範中共對各民族的政策,核心在於「鑄牢中華民族意識」,但「有沒有這部法律其實不是太重要」,因為中共多年來的民族政策「一直都是往這個方向走」。

他指出,這部法律是要求樹立「正確的國家觀、歷史觀、民族觀、文化觀跟宗教觀」,這代表在中共的框架下,「各個民族對歷史要有同樣的看法」,對國家與文化的理解也必須一致,「所以歷史只能有一種解釋,文化也只能有一種解釋」。

梁文傑批評,在這樣的法律架構下,只要出現不同歷史詮釋,或是不符合中共認可的歷史觀,就可能被視為違反法律,甚至被指控「違背國家統一」或「煽動國家分裂」,進而受到法律制裁。

他舉例指出,中共「兩高」報告近期提到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的案件,並將其作為處理「煽動國家分裂」的案例。但實際上,富察被定罪的原因,只是他身為出版社編輯出版了一些書籍,而這些書被認為不符合所謂「正確的國家觀、歷史觀、民族觀、文化觀與宗教觀」。

梁文傑說,其中一本書名為《沒有墓碑的草原》,內容記錄蒙古人在文化大革命期間遭遇屠殺的歷史,是對那段歷史的考證與反思,但「對中國共產黨來講這是不能容忍」,因此這段歷史不應存在,出版社也不應出版相關書籍。

他說,還有一些書籍討論滿洲國歷史,或是中國北方遊牧民族對中國歷史的影響,但在中共的詮釋中,這些內容都可能被視為「危險」。即使不是富察所寫,只是出版,都會被扣上罪名。

梁文傑強調,「我們是很警覺在看這部法律!」因為條文用語模糊,涵蓋範圍極廣,反正隨便中共怎麼詮釋、「愛怎麼扣罪名都可以」,不只適用於中國境內,條文還提到對中國境外的個人與組織也可依法制裁。換言之,美國、日本或台灣的歷史學界、宗教界與文化界,只要被認為不符合相關規定,「都有可能被它制裁」,因此陸委會對此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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