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處查大型藝文場所 僅台中歌劇院全數合格

【記者賴玟茹/台北報導】

近年來藝文表演活動日益蓬勃,為確保愛好藝文演出民眾的消費權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2025年10月前往北中南共6縣市查核10處大型藝文表演等場所的建築、消防安全等管理項目,只有台中國家歌劇院各項查核全部合格。

消保處2025年10月會同文化部、地方政府消費者保護官,以及建管、消防及文化等相關主管機關,前往台北市、高雄市、台中市、台南市、新竹市及嘉義市的大型藝文表演等場所聯合查核,共查核10處的建築、消防安全、定型化契約等相關管理措施,只有台中國家歌劇院各項查核都符合規定。

建築安全有八處涉及違規,包括嘉義市文化局音樂廳、台北流行音樂中心、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兩廳院、高雄流行音樂中心、台中市中山堂、台南文化中心、台南市台江文化中心、新竹市文化局演藝廳,主要缺失態樣為樓梯間等堆積(放)雜物、緊急出口外臨時展演搭架未依法申請使用及樓梯變更為斜坡。

消防安全管理有兩處涉及違規,包括嘉義市文化局音樂廳、新竹市文化局演藝廳,主要缺失態樣為滅火器逾性能檢查日期,以及避難器具緩降設備周圍堆放雜物。

管理措施方面有四處涉及違規,包括台北流行音樂中心、衛武營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台南市台江文化中心、新竹市文化局演藝廳,主要缺失態樣為平面圖未標示AED(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設置位置、AED電力不足,以及升降設備、場館衛生設備(含無障礙設施)緊急求助鈴無法連線,另有一處未依地方政府所定的自治條例足額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消保處表示,已請主管機關督導地方政府,對涉及違規缺失的大型表演場所,依法要求營運單位改正,目前全部改善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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