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評鑑週期改6年 衛福部長揭2配套機制

衛福部長石崇良。圖為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衛福部長石崇良。圖為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賴玟茹/台北報導】

衛福部近日公告修正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作業程序,將醫院評鑑效期延長至6年。衛福部長石崇良受訪表示,未來評鑑將走向常態化的品質監測,同時搭配「即時」與「不定時」的追蹤輔導措施,以確保醫療品質。

醫院評鑑合格效期由4年延長為6年,回溯至民國112年通過評鑑的醫院;並將於118年啟動評鑑新制,特定品質指標擬改自動化定期監測。石崇良表示,醫院評鑑過去都是以4年一輪為原則,但在COVID-19(中共肺炎)疫情期間,受影響而延長評鑑週期。

在疫情期間醫策會透過「輔導訪視」取代制式評鑑,降低各醫療院所院內感染的風險,顯示此做法具有正面成果,因此,在醫院評鑑改革的第一步,先將評鑑週期延長至6年。

石崇良表示,延長醫院評鑑的同時,未來也會進行日常化的品質監測系統,搭配即時追蹤輔導;若是低空飛過的醫院,將加強不定時追蹤輔導,以更多元的管理作為維持醫療品質。

至於各界近期相當關注中榮案,石崇良強調,病安是醫療品質的基礎,醫療安全不可以放鬆,對於情節重大的特殊醫療事件,衛福部會採取重點評鑑作為,釐清醫療院所相關管理作為是否存在疏失,針對中榮案,衛福部醫事司已安排委員,近日就會啟動訪查。

對於醫院評鑑新制,台灣醫務管理學會理事長、新光醫院副院長洪子仁表示,醫界對此務實改革表達高度支持與肯定,這不僅是評鑑時程的數字變動,更展現政府體恤第一線醫療機構行政負擔、解決醫護人力壓力的「減壓」決心,是台灣醫療體系邁向成熟的重要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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