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房仲非法吸金 6年撈逾23億遭起訴
台中一名42歲葉姓房仲,涉嫌自2019年間起,向同事、親友等人誆稱投資、房地產合作,以月息6%(年息72%)的超高額報酬為話術非法吸金,並誘騙房仲業務員擔任「人頭」,成立10餘家紙上公司向銀行詐貸,不法獲利逾23億元。台中地檢署近日偵結,依違反《銀行法》及《刑法》多項罪名起訴葉男,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調查指出,葉男假借投資房地產合作、借款、代墊履約保證金等名義,向其親友及大眾吸金,他宣稱月配息4%至6%,甚至喊出「2年回本、8年取回4倍本金」等極高報酬,導致大量受害者落入陷阱。
葉男也以擴大公司經營為由,誘騙多名房仲員工擔任人頭負責人,實質控制10餘家公司,並指使被害人具名向金融機構申貸或擔任連帶保證人。調查發現,單一公司最高曾向8家銀行申貸逾1億384萬元;此外,葉男還誘使被害人提供不動產作為擔保設定,向銀行貸款合計超過4億元。
葉男更在未經被害人同意下,擅自設定抵押權或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將貸得款項用於清償個人債務,致41名被害人背負巨額債務,每人損失萬元至數億元不等金額。葉男以「後金補前金」方式維持金流,最終因資金鏈斷裂而無法清償,整體吸金及詐欺規模高達23億827萬470元。
葉男見犯行敗露,於2025年9月20日潛逃出境。中檢獲報後,於同年月26日函請外交部廢止並註銷其護照,依法發布通緝。葉男自知難逃法網,於同月28日自泰國返台時遭警逮捕歸案,檢方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方認定,葉男涉犯《銀行法》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犯罪所得達1億元以上)、《刑法》詐欺取財、詐欺得利、背信、行使偽造私文書及偽造有價證券等罪嫌。檢察官考量葉男惡性重大,導致多名被害人陷入生活與工作困境,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