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修法 攻擊國家基礎建設列恐怖活動

法務部檢察司長張曉雯說,立法目的是要明確納入防制資助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擴散,並明確定義恐怖活動。(記者宋碧龍/攝影)
法務部檢察司長張曉雯說,立法目的是要明確納入防制資助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擴散,並明確定義恐怖活動。(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張原彰/台北 報導】

因應國際社會對「資助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擴散」(資武擴)風險的高度重視,行政院會在22日通過法務部擬具《資恐防制法》修正草案,將法案名稱修正為《資助恐怖活動及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擴散防制法》,行政院長卓榮泰說,將禁止任何人與經聯合國安理會制裁、且經我國公告禁止的國家進行貿易或貨物交易。

法務部檢察司長張曉雯說明,立法目的是要明確納入防制資助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擴散,並明確定義恐怖活動,包括:攻擊國家基礎建設、重大設施或核心系統等,且明定提供財物、財產上利益或金融服務,均屬資助行為。

張曉雯說,新法強化資恐及資武擴防制審議會制度,完善制裁名單指定與除名程序,也新增金融機構及指定的非金融事業或人員,對受制裁者資產凍結情形的通報義務,及對疑似資恐、資武擴交易的申報義務,補強現行制度漏洞,提升早期偵測與即時攔阻能力。

另外,她說,修正資助恐怖活動罪、資助恐怖分子或組織罪、資助受制裁者罪之要件,避免舉證門檻過高,造成實務適用困難,並新增資武擴行為相關罪責,以強化打擊資武擴違法行為。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轉述卓榮泰裁示道,此次修法納入資武擴防制,提升整體法制架構,並設置資恐及資武擴防制審議會,完善目標性金融制裁及可疑交易申報等制度。◇

延伸閱讀
台股爆量下跌513點失守5日線
2026年01月21日 | 2天前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