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處尹錫悅死刑 韓檢:意義大於實質
經過17小時馬拉松式的法庭攻防,韓國特別檢察組13日向法院請求,對宣布緊急戒嚴涉嫌「內亂首謀罪」的前總統尹錫悅求處死刑,使其成為第二位遭求處死刑的韓國前總統。法院預計將於2月19日宣判。
2024年12月3日深夜,尹錫悅突然宣布戒嚴,引發全國震盪,但戒嚴僅持續約數小時,隨即遭國會投票一致通過撤銷。尹錫悅當時表示目的是清查選舉舞弊,並保護國家免受朝鮮共產主義和反國家勢力的侵害。他後來遭罷免下台,並面臨司法調查。
起訴書指出,尹錫悅在非戰爭或緊急狀態下違憲宣布戒嚴並動員軍警,引發騷亂。檢方指出,證據顯示戒嚴並非臨時起意,而是尹與前防長金龍顯自2023年10月起策劃,旨在維持執政。尹錫悅動用兵力封鎖國會、企圖對媒體斷電斷水等行為,本質上是侵犯國安與國民生命權的「反國家活動」。
尹錫悅否認指控,他在法庭上進行了長達89分鐘的陳述,斥責檢方的指控是「幻想與虛構」,並強調實施戒嚴是為了保護國家和《憲法》,抵禦「將毀滅國家的邪惡勢力」。他表示,頒布戒嚴令屬於總統職權範圍,此舉旨在對反對黨阻撓政府施政發出警訊。
韓國近30年未執行死刑
據檢方說法,並非期待實際上處死尹錫悅,而是以「嚴厲定罪」的象徵意義求刑死刑,認為必須施以比前總統全斗煥、盧泰愚更嚴厲的懲處。檢方另對金龍顯求處無期徒刑,對前情報司令官盧相元求處30年徒刑。其餘前軍警高層被求處10年至20年不等刑期。
韓國雖保留死刑,但自1997年以來已29年未執行,被國際特赦組織視為「實質上廢除死刑的國家」。
全斗煥死刑改判無期 終獲特赦
在韓國歷史上,僅有全斗煥因1980年光州事件動用軍隊鎮壓市民,涉嫌內亂、受賄等罪而在1996年被判死,後改判無期徒刑定讞,並在1997年底獲總統特赦。
韓國《刑法》規定,帶頭發動內亂者的法定量刑包括死刑、無期徒刑和終身監禁三種。韓國西江大學法學專家林智奉向《This Week in Asia》表示,法院較可能判處終身監禁,以避免尹錫悅成為支持者心中的烈士,進一步激化政治分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