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關5年 營養午餐專法名稱出爐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7日審查營養午餐專法,並通過將專法訂定為「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條例」。不過,因行政院至今尚未提出其專法草案版本,引發國民黨立委批評,在《財劃法》之前即在討論專法,不應以此為由拖延;教育部則說,會持續與地方充分討論,建立共識。
「營養午餐專法」立法延宕超過5年,教育部版草案於去年11月送進行政院,但1個月後新版《財劃法》通過,今年3月教育部也曾以此為由,表示需與地方政府釐清權責與經費分攤,在保有法案完整性的情況下,往下推動專法。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7日審查朝野立委及黨團所提出的35案版本,雖然行政院至今尚未提出其專法草案版本,委員會以教育部版本做為依據逐條審查,並共識通過將專法名稱訂定為「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條例」。
針對《財劃法》影響,民進黨立委郭昱晴表示,《財劃法》修正前,營養午餐是地方自治事項,縣市政府用自有財源優先編列,中央透過一般性補助款補強;《財劃法》修正後,中央、地方的權限和財源將重新分工,對營養午餐政策會有重要影響。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則認為,過去多年沒有《財劃法》,營養午餐專法也都沒有送到立法院,如今既然已有新版《財劃法》,盼行政院盡快提出數字,立法院才知道如何分配權責。
對於本次營養午餐專法立法,教育部長鄭英耀表示,自2019年起依《學校衛生法》逐步強化營養午餐規範,當時在地食材使用率不到八成,已大幅提升至近99%,且國產豬肉使用率則已達100%。除此之外,為確保偏鄉學童營養平衡,亦由行政院74億元專款支應,包含廚房設置補助、弱勢學生午餐補助以及三章一Q國產食材補助等。
鄭英耀指出,雖然「營養午餐專法」草案尚未通過,目前全台已經已有10個縣市提供中小學生免費營養午餐,但各縣市財力不同,營養師、廚工與午餐祕書等人力配置仍有差異性。此外,考量高中階段自主性高,因此草案保留彈性,允許各校本於學生自治與溝通。
鄭英耀說,教育部去年11月送草案入行政院,中小學屬於地方政府權責,教育部會持續與地方充分討論,建立共識,教育部立場就是希望維護學童吃的健康、新鮮、安全,又能具有教育意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