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議員游吾和涉詐助理費遭起訴 民進黨部:絕不護短
桃園市民進黨籍議員游吾和涉嫌虛報、浮報議員助理費,18日桃園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民進黨桃園市黨部表示,尊重司法偵辦程序,黨部絕不護短、也不迴避,後續進展將黨內紀律機制處理。
桃園檢調至游吾和住處及辦公處所3處搜索、約談游吾和等10名被告及2名證人到案,檢方訊後認定游吾和與其女兒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公務員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等罪嫌,18日偵結起訴,並向法院聲請沒收犯罪所得356萬1,486元。
桃園地檢署指出,未擔任議員公費助理之另外3名游姓被告配合提供身分證件、銀行帳戶存摺、印章,供二女兒製作內容不實之「聘書」、「桃園市議會議員自聘公費助理遴聘異動表」等文件後,向桃園市議會將3人虛偽申報為公費助理,待3人之薪資款項匯入帳戶後,游吾和再指示二女兒將薪資全數領出,並由三女兒保管該費用,用以支付服務處之各項開銷及游吾和之私人花費。此外,三女兒於112年6月至7月間並未從事議員助理工作及領取公費助理薪資,亦虛報為議員助理而詐領助理補助費。
桃園地檢署進一步指出,有另三名鄭姓、林姓、游姓被告為游吾和聘僱之公費助理,將帳戶存摺、印章交予二女兒保管,並在薪資欄為空白之聘書簽名後,二女兒再依游吾和指示於該等聘書填載不實高報薪資,製作內容不實之「聘書」、「桃園市議會議員自聘公費助理遴聘異動表」,並持以向桃園市議會申報助理補助費,待3人之薪資款項匯入帳戶後,二女兒及三女兒再將薪資全數領出,除支付鄭姓被告3人之公費助理薪資外,所剩溢領之助理補助費則用以支付其他私聘助理薪資。
對此,民進黨黨部表示,針對游吾和因涉嫌不當處理助理費而被檢調起訴,民進黨桃園市黨部表達嚴正關切,並尊重司法偵辦程序,當事人若有違法失當之行為,應依法負責,黨部絕不護短、也不迴避,後續進展也將依黨內紀律機制妥適處理,期盼司法盡速釐清事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