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成長帶動 公平會10年首修併購門檻
近期公平會預告修正相關法規,擬調高事業結合須向公平會申報的銷售金額門檻,以因應台灣經濟穩健成長、國內生產毛額(GDP)規模持續擴大,以及市場環境的顯著變動。
公平會表示,此次調整將有助於維持管制密度、提升行政效能,並降低企業不必要的行政負擔,同時確保市場公平競爭。公平會指出,自2016年底修正施行迄今已近10年,台灣經濟環境與市場規模發生明顯變化,GDP成長幅度顯著,促使公平會檢討現行事業結合申報銷售金額的門檻,以符合當前經濟發展趨勢。
針對預告草案,在全球銷售金額的高門檻部分,將由原新台幣400億元調升至500億元;國內銷售非金融機構事業由150億元調整為200億元、金融機構事業由300億元調整為400億元。同時,全球及國內低門檻也同步由20億元調升至30億元。此低門檻調整亦配合「不列入獨占事業認定範圍之總銷售金額門檻」的修正,將公告金額由20億元提高至30億元。
公平會官員說明,獨占事業本身並不違法,但需遵守相關規範,避免濫用市場地位。若為大企業併購小企業,小企業營業額未達低門檻,對市場競爭的影響有限,可免除申報程序,減輕行政負擔。
此次修法預計從今年11月至2026年1月對外徵詢意見,公平會表示,若法制作業順利,應可於2026年首季上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