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住院自付額 單次上限擬增至5.7萬

健保擬調高住院自付額上限,衛生福利部預告訂定「2026年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住院應自行負擔費用之最高金額」草案,健保署表示,民眾單次住院的自付額調高至新台幣5.7萬元,全年累計增為9.4萬元,預計明年元旦上路,初估影響萬人。
受每人平均國民所得提高影響,衛福部研擬未來同一疾病每次住院自行負擔費用上限從5.1萬元調高到5.7萬元,全年累計住院自行負擔最高額從8.6萬元調升到9.4萬元。
衛福部社會保險代理司長陳真慧表示,新制預計明年元旦起上路,每次住院自行負擔費用上限及全年累計住院自行負擔上限,分別提高6千元與8千元,推估影響1.1萬人,而健保可以增加來自民眾部分負擔的挹注為6,093萬元。
陳真慧說,現行法定免部分負擔的重大傷病等對象,或是原本由其他單位補助的低收入戶等弱勢對象,都不受住院自付額上限新制影響。
相關草案適用範圍以保險對象於急性病房住院30日以下,或於慢性病房住院180日以下,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7條規定所應自行負擔的醫療費用為限,不包含《全民健康保險法》所規定不予給付之項目,預告期為60天,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