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船艇偷渡滲透頻傳 監院要求檢討

監察院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監察院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常懷仁/台北報導】

自去年6月9日鴻津號闖入淡水河事件後,今年5月18日中國網紅駕橡皮艇偷渡登陸潮音海風車,新北市至新竹一帶海岸線共發生4起偷渡事件。監察院通過監委賴鼎銘、葉宜津及蕭自佑的調查報告,指出我岸際情監偵之能量及通報機制確有違失,海域船舶動態掌握亦有檢討必要,要求行政院檢討改進。

監委指出,海巡署岸際雷達雖在鴻津號於外海時,即標示為「紅色目標」,然因一連串的通報及應處機制失靈,竟未能有效處置,最終導致闖入河防重地;問題非單點人為疏失,而是系統性缺陷,建議海巡署引進「組員資源管理」(CRM)訓練及無預警測考,提升警覺性。

監委表示,海巡署在沿岸雖然布建有岸際雷達、紅外線熱顯像儀、智慧型岸際監控系統及守望哨等多重監控機制,仍不足以防堵小型目標的滲透,有待海巡署正視並擬定對策。

此外,監委指出,海巡署在運用無人機方面顯得相當消極,該署第一代無人機僅16架,續航力僅50分鐘,2024年平均每架飛行時數僅155.5小時,不足以彌補陸基監偵設備之不足;而第二代無人機又遭遇廠商引擎技術問題而解約,換言之,海巡署短期內仍無法建立足夠的空中監控能量,實有積極檢討改進之必要。

關於沿近海域船舶動態掌握方面,監委指出,AIS(船舶自動辨識系統)原始構想雖為避碰(避免船隻碰撞),但海上諸多灰色活動常以關閉AIS或冒用他船MMSI(水上行動業務識別)碼作為隱匿行蹤手段,實務上仍有MMSI碼無法綁定AIS設備及難以稽查的困境;稽查上,由於航政及漁政主管機關都不具海上執法能量,海巡署既非海上交通管理主政機關,又因灰色地帶襲擾而人力不足,造成權責不明及機關本位主義之溫床,已涉及機關間協調及法制體系問題,行政院應出面協調並督同相關機關研謀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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