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士迪非法蒐集兒童個資 付3億和解

迪士尼(Disney)週二(9月2日)同意支付1千萬美元(約新台幣3.1億元),以和解非法蒐集兒童個人資訊的相關指控。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表示,迪士尼在YouTube播放的兒童影片未依法標示兒童標籤,從而在未經家長同意下蒐集13歲以下兒童的個人資訊,違反《兒童線上隱私保護法》(COPPA)。
迪士尼發言人已證實賠償一事。該事件引發投資人關注迪士尼在數位內容管理上是否合法的問題。迪士尼影片的主要業務涵蓋電影製作、電視節目、主題樂園及串流媒體服務。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之前指控,迪士尼在將部分YouTube影片上傳至平台時,未將其標註為「為兒童製作」(made for kids)。
由於影片標示不當,使迪士尼能在YouTube蒐集13歲以下兒童觀眾的個人資訊,並將這些資訊用於針對兒童的廣告投放,違反了《兒童線上隱私保護法》。
根據《兒童線上隱私保護法》規定,針對13歲以下兒童的網站、應用程式及線上服務,在蒐集兒童個人資訊前必須通知家長,並取得可驗證的家長同意書。
FTC要求迪士尼實施觀眾分類計畫,並且在影片上正確標示「為兒童製作」的標籤。
迪士尼發言人表示,這次和解只限於在YouTube上發布的部分影片,自家經營的平台「Disney+」上的內容沒有涉及這次的違規問題。迪士尼公司將持續投入資源,確保遵守相關規定保護兒童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