枋山風電案偷動工 屏縣府開罰

屏縣府表示,今年3月針對該案在環境部的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初審會議中,縣府即已提出質疑,並表達反對立場,環境部專案小組也要求開發單位補件、修正說明各風機組噪音、振動、眩影等,對鄰近敏感體的影響及差異性,並審慎評估風機設置地點的適宜性等13項內容,要求在6月30日前送小組再審,但迄今仍未看到業者補正資料。
屏縣府強調,會維護環境生態及地方居民權益,且環境部長彭啓明亦曾表示不支持陸域風機開發,屏縣府不會同意風力發電機組設置。同時,縣府也接獲枋山鄉公所、獅子鄉公所檢送居民反對開發的陳情書,已函轉環境部納入本案環評初審會議文件,傳達地方心聲並請中央重視。
屏盛執行長許嫻音澄清,該農地的基座是為裝設測風儀器之用,為確保風機設置安全,屏盛與工研院合作執行為期一年的風資源調查計畫,調查結束就會完全恢復原狀,調查期間的農作損失也會補償農民,計畫目前由環境部環評中。
不過,屏縣府表示,此案無論是測試或實際開發動工,縣府都未接獲申請或予以同意,將依違反《區域計畫法》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將限期要求恢復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