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最快10月普發現金1萬元
立法院會29日三讀修正通過《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部分條文,將經費上限從5,450億元改為5,700億元,條文也明定,將於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開始執行普發現金1萬元。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表示,行政院9月送出特別預算,立院開議後即刻審議特別預算,有望在10月發放現金。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韌性特別條例》,共匡列5,450億元,行政院8月提出修正草案,將經費上限調高至5,900億元,新增的450億元包含200億元用於產業支持、200億元用於強化電力系統、加碼40億元照顧弱勢、10億元普發現金作業費。
刪除強化電力系統200億元
不過,對於政院編列200億元「強化電力系統」,立法院29日進行廣泛討論時,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表示,台電2021年就有10年、5,645億元的強化電網韌性計畫,29日也通過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給予台電109億元強化電網,現在每年台電有超過1千億元的工程要做,足以支應,因此把經費上限改為5,700億元。
民眾黨立委張啟楷則說,民眾黨這次修法提出三大利多,包括將經費規模提高到5,700億元,照顧受美國關稅衝擊的勞工、產業、農漁民等,但必須砍掉借屍還魂的台電200億元強化電網韌性條文,因為現在政府就在進行相關計畫,一年花500億元。
吳思瑤回應,行政院提出《韌性特別條例》修法的核心,就是挺產業、顧民生、救弱勢、加速發現金,也是讓違憲變合憲的重要作為,導正行政、立法分立原則被混亂的亂象。她強調,在野黨立委執意刪除200億元的台電預算,可能成北士科發展與輝達落腳台北的絆腳石。
最終表決階段,國民黨團、民眾黨團以58人的優勢,對上民進黨團50人,通過藍白提出的再修正動議,刪除院版200億元強化電力系統預算。
三讀條文明定,《韌性特別條例》編列預算的中央各部會,應將預算的工作計畫實施內容概述及預計實施進度,按季送立法院備查。
至於普發現金作業時程,條文規範,依《韌性特別條例》編列的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開始執行發放作業,並於7個月內發放完畢,而行政院應於《韌性特別條例》生效後1個月內,依本條例編列的特別預算案送交立法院審議。
600億風災特別預算 一毛未刪
立法院會29日也三讀通過「中央政府丹娜絲颱風及728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預算案」,預算規模為600億元,全數通過,一毛未刪;僅經濟部編列的2筆「電力系統」預算有條件凍結10%,以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筆預算有條件凍結30%。主計處報告表示,600億元全數舉借債務支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