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逾2千原民投票所 僅1選民 形同記名

長年以來,因部分地區原住民選舉人數較少,每逢公職人員選舉時,易發生單一投票所內僅有1人投票的情形,導致唱票時其投票對象遭暴露,形同記名投票,衍生有違《憲法》保障人民無記名(祕密)投票自由的疑慮。2024年總統及立委選舉時,就有逾2千所僅有1名選舉人的原住民投票所。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原住民公職人員是由具原住民族身分的選舉人投票產生,其投(開)票所的設置,是視原住民選舉人分布情形,單獨設置投(開)票所或於區域選舉投(開)票所內辦理投票。
為保障原住民選舉人投票祕密,中選會自2001年間即持續督導各地方選委會,如遇有投票所僅1人投票的情形,應在徵詢該原住民選舉人意願後,將其調整至選舉區內其他有原住民選舉人的投票所投票,以降低1人投票所數量,並針對第11屆立委選舉朝向「集中設置原民投票所」、「提高徵詢異動投票所回覆率」方向改善。
審計部調查,第9屆、第10屆立委選舉的平地、山地原住民選舉人,1人投票所數介於1,400餘所至1,600餘所之間,占比約9.42%至9.77%,而去年初舉行的第11屆立委選舉已分別降至966所(5.43%)、1,069所(6.01%)。但在新北市等8個地方選委會仍未達目標,且占比皆高於5%,最高者為嘉義縣平地原住民選區,比率達18.32%。
至於第11屆立委投票所異動徵詢結果,平地及山地原住民選舉人回覆人數分別只有44.35%、43.43%,均不到五成,其中新北市等7個縣市因多數原住民籍在人不在,或拒絕簽收,回覆率更只有一成多至三成左右,顯示集中設置原住民投票所及異動徵詢作業的辦理情形,仍有改善精進空間。
對此,中選會表示,在投票所設置及異動徵詢作業辦理期間,將持續請地方選委會會同地方政府原住民族事務主管機關,透過社群媒體等多元管道加強宣導,以提高原住民選舉人徵詢回覆率,落實原住民選舉人權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