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個品項加熱菸上市 民團促撤銷

近日國健署公布14個品項的加熱菸申請案,台灣拒菸聯盟1日要求撤銷決議,國健署副署長賈淑麗(左3)接下陳情書。(國教盟提供)
近日國健署公布14個品項的加熱菸申請案,台灣拒菸聯盟1日要求撤銷決議,國健署副署長賈淑麗(左3)接下陳情書。(國教盟提供)

【記者賴玟茹/台北報導】

國健署有條件通過美國及日本菸商共14個品項的加熱菸申請案。台灣拒菸聯盟8月1日表示,《菸害防制法》施行近兩年以來,校園電子煙稽查不力、喪屍煙彈流竄,近日更違法放行加味加熱菸。該聯盟表達強烈譴責及抗議並要求撤銷決議。國健署表示,一切依法行政,後續會加強後市場的監測與管理,業者若販菸給20歲以下者,最重可撤銷原核定。

近日國健署宣布,有條件通過美國菸商、日本菸商共14個品項的加熱菸申請案。台灣拒菸聯盟1日在國健署前舉行記者會,呼籲新任國健署長沈靜芬立即撤銷此次錯誤決議。同時間國健署舉行新任署長交接布達儀式,由衛福部長邱泰源監交。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理事長黃正銘表示,電子煙、喪屍煙彈、加熱菸等校園新興菸品氾濫,校園管理與執法難以辨識電子煙與加熱菸的差異,加熱煙上市將嚴重影響校園管理及學生健康教育。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指出,有條件通過的加熱菸品項高達14個,令人懷疑放行「加味加熱菸」。國健署應立即依法公告「除菸草原味外,禁止所有加味菸品」、撤銷「加味加熱菸」上市,並禁止有刻意誤導「可以藉以戒除紙菸」之虞的「IQ*S」系列加熱菸在台灣上市。

國健署副署長賈淑麗代表該署接下陳情書,她表示,加熱菸審查一直依照《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辦理,會傾聽民間訴求。不過,公部門必須依法行政,而非「依人行政」,所有政策屬於法治層面、對民眾有利的都會履行法治作為。

賈淑麗強調,加熱菸就是菸品,依《菸害防制法》第9條規定,菸品的廣告宣傳不能有「通過健康風險評估」或「比紙菸更好」等宣稱。她強調,將加強後市場的監測與管理,若有販菸給20歲以下者,情節嚴重可撤銷原核定。◇

【吸菸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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