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教陸人「濫訴遊台」 陸委會:若查獲恐涉刑責

【記者戴德蔓/台北報導】

赴中國發展的網紅羅李晟近日在抖音拍片教中國人「告台灣人可來台旅遊15天」,引發濫訴疑慮。對此,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7月31日表示,大陸人士若因訴訟申請來台,須檢附法院傳票等文件,經審查許可方可入境,並警告若被查出以濫訴名義來台,可能涉及刑事責任。

網紅「麥狗886」羅李晟日前在抖音、小紅書發布影片,自稱發現「台灣旅遊新方法」,只要台灣人告你,或你告台灣人,即可憑訴訟去「台灣省」應訴15天,趁機從南玩到北,甚至揚言「找不到辦法來台就來告我」。此言論引發網友質疑鼓吹中國人濫訴、藉假訴訟取得入台許可,遭批荒謬離譜。

梁文傑7月31日下午在陸委會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大陸人士因應訴來台,須檢附我方法院或檢察署開立的傳票或開庭通知書,經司法機關審酌、認定有實質傳喚必要後方可許可入境,並非可隨意申請。

梁文傑說,2024年1月至今,已有89位中國人因民、刑事訴訟來台,這類申請必須提出完整司法文書。他說,相信這樣的審查機制應該算是完備了,用隨便提告或者是濫訴的方式,想要來臺灣觀光旅遊,可能性並不高。

梁文傑也強調,如果經查證確為濫訴,甚至是刻意藉訴訟名義進行不符申請目的的行為,「那你可能還有刑事上的問題」。

此外,內政部移民署也表示,「司法機關傳喚來台進行民刑事訴訟,須由司法機關開立傳票,或者開庭通知單等文件,民眾勿以聽信不實的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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