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瞭望】以色列如能摧毀伊朗核計畫 全球受益

伊朗與以色列之間的戰爭有可能澈底改善中東的政治局勢,同時為曠日持久的反恐戰爭帶來決定性的勝利,並為核不擴散進程注入新的活力。
目前,沒有哪個國家對以色列襲擊伊朗表示嚴重不滿。伊朗這個腐敗,專制,偽神權的獨裁政權顯然為大多數伊朗人所憎惡,而且作為近半世紀來世界上主要的恐怖主義贊助國,它唯一的盟友就是它所武裝和資助的恐怖組織,尤其是哈馬斯,真主黨和青年運動(Huthi,胡塞武裝)。各國都按慣例表示反對訴諸武力,但波斯人的宿敵阿拉伯世界卻顯得如釋重負。
法國罕見支持以色列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極度敵視以色列在加薩行動的重要國家,在對伊朗問題上卻展現出截然不同的立場。法國總統馬克宏(Emmanuel Macron)6月13日表示,伊朗在使國際局勢緊張方面負有重大責任,以色列使用武力是正當的。他甚至暗示可能派遣法國軍隊,不過尚不清楚法軍在中東地區的具體任務,這是法國道德感令人欣喜的復甦,與法國前總統沙柯吉(Nicolas Sarkozy)最初的反應完全一致,沙柯吉與以色列總理尼坦雅胡(Benjamin Netanyahu),美國總統川普一樣,堅決反對伊朗擁有核武器。
多年來,核不擴散事業一直舉步維艱。蘇聯解體後曾取得一些進展,但如今,中共和俄羅斯都在積極擴充核武庫,美國也理所當然地採取必要措施,以確保其在全球保持最強大的威懾力量。必須承認,在某種程度上,伊朗的抱怨有合理性:擁有核武器的國家逐漸增多,先是美國,1949年的蘇聯緊隨其後,然後是英國,法國和中國。中國擁有核武器之後,印度也必須擁有,既然印度擁有,巴基斯坦也得擁有。
在此過程中,以色列出於正當的自衛理由發展了核武庫,南非的白人至上主義政府也是如此。不過,南非在曼德拉(Nelson Mandela)執政時期,自願銷毀了最後一個核武庫。
其他核大國並未認真嘗試核裁軍,而且無論如何這也不可取。毫無疑問,負責任的民主國家(包括以色列)擁有核武器是極其有效的威懾力量。1946年,邱吉爾(Winston Churchill)在密蘇里州富爾頓的著名演說中說,如果不是因為美國擁有原子彈,蘇聯紅軍就會打到巴黎,倫敦也可能遭到轟炸。
伊朗設罝核武庫的擴散效應
如果伊朗成功製造並部署可投放的核彈頭,那麼埃及,沙烏地阿拉伯,可能還有土耳其及其他一些國家也必然會仿效,很快的,全球會出現大量核武庫。
這雖會增強威懾力,但也會增加極端分子(如德黑蘭的政權)獲得核武器的風險,甚至可能引發核事故的可能性。
顯然,川普總統知曉全面情報,正是這些情報促使尼坦雅胡決定必須立即對伊朗採取行動,以阻止伊朗成為擁有核武器的軍事強國,並對以色列構成致命威脅。川普未曾勸阻尼坦雅胡不要採取軍事行動,而是邀請伊朗人重回談判桌,盡快與美國「達成核協議,以免為時已晚」。
外界很難確信,伊朗國內反對派能否利用以色列對伊朗政權的軍事打擊而奮起反抗,推翻伊朗宗教領袖的統治,解放擁有近三千年歷史的波斯民族,這將對國際恐怖主義造成沉重打擊。這一變革必然會促使以色列與主要阿拉伯國家之間的矛盾大幅緩和。
伊朗現政權的官員和辯護者稱,如果伊拉克領導人海珊(Saddam Hussein)沒有被以色列剝奪核計畫,如果利比亞領導人格達費(Moammar Gadhafi)沒有自願放棄核計畫,那麼這兩個人如今仍健在,而且還在繼續執政。如果成功遏制伊朗的核軍事能力,那麼就會體現一個合理的原則:那些不透過追求核武器來暴力威脅他國,從而激起文明社會敵意的政府,比那些試圖發展核武器的政府擁有更大的生存機會。
美發展多層次飛彈防禦系統
無論核不擴散事業是否煥發新生,川普總統已率先邁入核時代的下一階段,啟動了全方位,多層次的飛彈防禦系統的研發。正是雷根總統推動的「戰略防禦計畫」,讓蘇聯因失去先發制人的核打擊能力而感到恐懼。
要麼伊朗將被剝奪核能力,從而加強核不擴散事業——無論加入核軍事聯盟的條件多麼隨意——並強調不負責任的國家不應被允許擁有核武器;要麼伊朗將促使數十個國家用核武器武裝自己。
這會促使先進國家仿效美國,建立多層次的核飛彈防禦系統。川普採取了雙管齊下的策略:一方面確保伊朗的核軍事野心受挫,另一方面推動美國邁向下一階段的核威懾優勢。
目前,以色列正在贏得對伊朗的戰爭。無論有沒有美國的直接援助,以色列都有可能取得勝利,世界也會因此變得更好。(受限篇幅文有刪節,小標為編輯所加。原泉編譯)
——作者布萊克(Conrad Black)是加拿大的傑出金融家之一,也是世界上影響最大的報紙出版商之一。他最近發表《川普:一位與眾不同的總統》(Donald J. Trump: A President Like No Other)一書。
原文「If Israel Succeeds in Taking Out Iran’s Nuclear Program, the World Will Be Better Off」刊載於英文《大紀元時報》。
本文僅表達作者觀點,不代表《大紀元時報》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