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Pay」母公司幫詐團洗錢 負責人羈押禁見

雄檢偵辦第三方支付平台「旺Pay」涉洗錢案,指揮專案小組6月11日同步前往31處所執行搜索,當場扣押瑪莎拉蒂休旅車1台等贓證物。(高雄地檢署提供)
雄檢偵辦第三方支付平台「旺Pay」涉洗錢案,指揮專案小組6月11日同步前往31處所執行搜索,當場扣押瑪莎拉蒂休旅車1台等贓證物。(高雄地檢署提供)

【記者袁世鋼/高雄報導】

第三方支付平台「旺Pay」的母公司旺沛大數位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勾結非法的線上博弈網站、娛樂城及詐騙集團,與數十間人頭公司簽約作為特約商店,製作不實文件騙過數發部查核,以代收販售遊戲點數卡所得之名收取賭金或詐騙款項,洗錢金額逾60億元。

高雄地檢署表示,合法的第三方支付業者旺沛大公司,涉嫌與非法博弈娛樂城及詐騙集團勾結,先由非法博弈集團、詐騙集團成立數十間人頭公司,旺沛大公司再與之簽立金流服務,作為支付平台「旺Pay」的特約商店,並向數發部提出不實文件通過查核。

博弈集團透過旺沛大公司取得銀行及超商代碼業者派發的虛擬帳號或繳費代碼,再提供給賭客支付賭金,詐騙集團也以同樣方式詐騙被害人支付款項,卻全都偽裝成特約商店販售遊戲點數等商品所得,初估洗錢金額已逾60億元。

專案小組日前同步前往31處所執行搜索,當場扣押瑪莎拉蒂休旅車1輛、手機32支、電腦相關設備22台等贓證物,並向法院聲請扣押旺沛大公司帳戶資金約新台幣6,500萬餘元及公司實際負責人姜世軒、名義負責人陳韻如等人名下不動產共10筆,並通知被告14人到案。

雄檢複訊後,認定姜、陳、旺沛大公司周姓總經理特助及李姓、黃姓共犯等5人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押禁見;其餘9名被告分別諭知以3至5萬元不等金額交保。高雄地院開庭後,裁定姜、周、李等人羈押禁見;陳、黃兩人分別以200萬元、1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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