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上人行道須熄火牽行 違者最高罰1800元
近日網路流傳機車騎士與行人於基隆市某路段人行道發生爭執之影片,對此,基隆市警察局交通隊表示,騎樓及人行道乃專供行人通行之用,駕車時不得侵入,如要進入可供停車之人行道或騎樓,需將車輛熄火並以「牽行方式」停放,違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6款規定,可處新臺幣600~1,800元罰鍰。
基隆市政府自2024年1月起,推動「行人友善」政策,也自今年2月起,強化取締行人違規穿越道路,另外,市府也積極推動「騎樓整平計畫」及「人行道改善工程」,提升行人通行便利性,然而部分民眾為貪圖自身便利,將機車騎上騎樓及人行道,迫使行人讓道,此舉將嚴重侵害行人的路權。
基隆市警察局交通隊呼籲,駕駛務必尊重行人通行的路權及安全,共同建立友善行人的用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