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家:保護法輪功就是保護國家主權

圖為5月26日,華府部分法輪功學員應邀參加陣亡將士紀念日遊行,受到當地民眾的喜愛。(記者張予/攝影)
圖為5月26日,華府部分法輪功學員應邀參加陣亡將士紀念日遊行,受到當地民眾的喜愛。(記者張予/攝影)

【記者程雯、易如/採訪報導】

繼5月初美國國會眾議院通過「法輪功保護法案」後,不到三週,德克薩斯州的《反跨國鎮壓法》也成為正式法律。法律專家分析認為,在美國遭受中共跨國鎮壓最嚴重的是法輪功群體,美國立法保護法輪功也就是在保護美國的國家主權和國家安全。

美國國會眾議院5月5日全票通過「法輪功保護法案」,該法案要求美國制止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等良心犯器官的罪行,並要求美國對中國境內參與和協助活摘器官的人員實施制裁;《反跨國鎮壓法》是5月24日由德克薩斯州州長阿博特(Greg Abbott)簽署成為正式法律,9月1日生效,是美國第一部界定跨國鎮壓罪的法律,為德州刑法法典增加兩項刑事罪行:跨國鎮壓罪和未經授權執行外國法律罪,針對為外國政府或外國恐怖組織充當代理人,在美國從事非法活動的人。

美國華府人權律師葉寧告訴《大紀元》記者,《反跨國鎮壓法》這些條款裡「雖然沒有指明集權主義中國,但是它針對的意思是非常明顯的。」

他表示,該法律生效後,中共對在美國的法輪大法弟子的恐嚇、威脅、拘禁人身自由,或者綁架回中國,都屬於這個法律的懲罰範圍。他稱讚德州的《反跨國鎮壓法》,起到了「領跑」的作用,其他州甚至美國聯邦政府可能跟進。

葉寧從法律角度進一步解釋兩項法律的另一個重大意義,「這實際上就是保護美國的國家主權。任何一個國家都有權行使『屬地管轄權』,都要保護自己國土上的、國境以內的公共秩序,和他自己的合法客體的一種根本性的重大國家安全利益。實際上,這是維護美國國家安全的一個重大舉措。」,「有這樣一些法律後,那麼有些宵小分子,要亂說、亂動的時候,就不能不有所忌憚,有所恐懼。這些法律確實會起到保護像法輪大法這樣的合法群體的作用。」

不僅如此,葉寧認為這些法律也同樣可以保護其他受中共迫害的群體,「這個法律從它的延伸意義來看,它也保護了一些從中國國內逃出來的其他人士的人身安全,包括如果中共要搞『獵狐行動』這一類動作,在這個法律面前,就像照妖鏡一樣,一照的話都是違反德州的立法的,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包括那些『勸回』動作,根據這個法律,都是違法的,都要列入重罪來懲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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