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馬洗錢案】前高盛主管被判刑兩年

高盛由於涉入一馬案醜聞,支付美國約29億美元罰款。圖為高盛商標。(Michael M. Santiago/Getty Images)
高盛由於涉入一馬案醜聞,支付美國約29億美元罰款。圖為高盛商標。(Michael M. Santiago/Getty Images)

【記者王君宜/綜合報導】

曾任高盛東南亞區主席的萊斯納(Tim Leissner),因在馬來西亞主權基金「一馬發展公司」(1MDB)貪腐案中扮演關鍵角色,週四(5月29日)被美國法院判處兩年徒刑。

1MDB原為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Najib Razak)於2009年成立的國家投資基金,宗旨是推動經濟與吸引外資。然而,該基金最終淪為高層官員與外部共謀貪腐與掠奪資金的工具。此案中超過45億美元資金遭非法挪用,堪稱全球最重大金融醜聞之一。

萊斯納協助高盛為1MDB籌資65億美元債券,其中約45億美元最終流入富商劉特佐(Jho Low)操控的離岸帳戶與空殼公司,用於行賄馬來西亞與阿布達比官員、購買豪宅、珠寶、超級遊艇,甚至資助電影《華爾街之狼》的製作。他本人亦承認收受約6千萬美元非法報酬。

萊斯納於2018年認罪,承認違反美國《海外反腐敗法》並參與洗錢陰謀。之後,他與美國司法部合作成為關鍵證人,協助定罪前同事黃宗華(Ng Chong Hwa)。

黃宗華曾任高盛馬來西亞投資銀行主管,2023年在美國被判處10年徒刑,之後已被引渡回馬來西亞,配合當局調查相關案件。

法官布羅迪(Margo Brodie)在週四的宣判中表示,萊斯納的行為「肆無忌憚,膽大妄為」,法庭考量了他與政府合作調查,但這無法彌補他在多國高層貪腐中所造成的嚴重傷害。

在庭審中,萊斯納向馬來西亞人民公開道歉,承認「原本應造福人民的資金,卻因我與共犯的貪婪而遭掠奪。」萊斯納已向馬來西亞政府繳納4,370萬美元罰款,預計9月15日開始服刑。

一馬案突顯監管漏洞

 高盛由於涉入交易,於2020年與美國司法部和解,支付約29億美元罰款。此案成為高盛156年歷史上首宗刑事指控。

1MDB醜聞也導致馬來西亞政壇巨震。納吉於2020年被裁定貪汙罪名成立,初判12年刑期,後經赦免委員會減刑至6年,目前仍在服刑中。

這起案件揭露了跨國銀行體系中潛藏的監管漏洞與高層貪腐問題,也突顯了金融機構在全球資金流動中所扮演的關鍵角色。◇

延伸閱讀
MLB/紅雀逆轉金鶯 近23戰18勝
2025年05月29日 | 7天前
中國驗車黑幕:從數據造假到貪腐
2025年05月28日 | 8天前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