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社維法修正草案 內政部:加重黃牛票、生活噪音處罰

內政部指出,這次修法重點包含,一、將「瘖啞人」修正為「未滿七歲即有聽覺且語言障礙者」;二、黃牛票管制及處罰部分,將現行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卷轉售圖利行為之罰鍰從新臺幣1萬8千元提高至3萬元。
內政部繼續表示,三、有關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之情況,對於達到妨害公眾安寧程度,又不聽禁止者,將現行罰鍰金額從新臺幣6千元提高至1萬元;四、為填補不適用性騷擾防治法或跟蹤騷擾防制法的案件,將現行罰鍰金額自3千元提高至3萬元,以提升懲處嚇阻效果。
此外,內政部補充,考量現行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等專法都有特別規範黃牛票防制作為,基於責有攸歸原則,仍請其他各式票券管理主管機關研議修法,從源頭管理與查辦處罰雙管齊下,有效抑制黃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