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國民黨中常委240萬收購郭董連署書 判刑3年定讞將入獄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

前國民黨中常委范成連被控於2023年10月,與新竹縣新埔鎮民代表會主席王增基共謀,以每人400元為代價收購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參選總統連署書,合計取得3,510份。一審新竹地院將二人各判刑4年、1年8月;二審高等法院改判3年、10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范成連原為國民黨黨員,犯案時擔任中常委,後遭開除黨籍。郭台銘當時欲以連署方式獨立參選總統,范成連為使郭台銘順利完成連署,曾與王增基等人替他站台,並全權處理新竹地區連署工作。2023年10月,范、王二人計畫在新竹地區以收購方式取得郭台銘連署書,由范出資160萬元現金交給王,要求王以每份400元收購連署書。

范成連陸續提供4千份空白連署書,以及原子筆、手電筒等贈品,事後王反映經費已用罄,范便再加碼80萬元,合計240萬元,原預計收購6千份,兩人最終共收後3,510份連署書。

一審新竹地院認為,國家民主政治之基礎在於建立公平及公正之選舉,賄選行為破壞選舉公正性,敗壞選舉之純正風氣,被告二人無視法規禁令,妨害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之公正、公平與純潔,戕害民主政治之健全發展,所為均應非難,因此依共同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交付賄賂罪判處范4年徒刑、併科罰金400萬元;王有期徒刑1年8月、罰金180萬元。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審酌,范上訴後已自白犯行,原審未詳酌其犯罪所生危害程度,也未考量王的客觀犯行與主觀惡性而未予以減刑,因此撤銷,改判范有期徒刑3年、罰金130萬元、褫奪公權6年;王有期徒刑10月、罰金90萬元、褫奪公權4年。

再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原審並無違誤,予以駁回,全案定讞,范、王二人確定將入獄,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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