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管法三讀 綠委:不是修法就能延役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記者常懷仁/攝影)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記者常懷仁/攝影)

【記者常懷仁/臺北報導】

立法院昨日三讀核管法修法,核電廠最長可延役20年。對此,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14日表示,若要重啟的話,需要專家參與及安全檢測,台灣沒有經驗,也需要更長的評估,而且世界上也沒有一個案例是讓停役後的核電廠再運轉。

吳思瑤表示,核管法關係台灣長期的永續能源政策、攸關全體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但是在社會沒共識、核安不處理、核廢沒解方的情況下,硬用表決的方式霸王硬上弓,法律修過後,行政部門也做出具體回應。

吳思瑤指出,相關配套子法、科學進行、除役需要必備的,若要重啟的話,需有的專家參與、安全檢測,台灣沒有經驗,所以需要更長的評估,不是只通過一個修法就能夠要求核三延役,也不是因為一個修法就可以讓核一、核二除役後再恢復運轉。

吳思瑤說,昨天藍白聯手通過核管法拿的牌子上寫著,核電延役凍漲電價,但這是兩回事,若要凍漲電價的話,請支持行政院的4100億特別條例,這是最快速、最可行、最合理的方法。

吳思瑤表示,即便修核管法,但後續核三能否延役還是要有相當程序、評估,需要科學、專業、安全,短則三年,長則N年,這不是因為通過核管法,核三就能夠延役,然後就要求台電跟經濟部凍漲電價。

吳思瑤強調,漲電價請回歸專業,經濟部的電價審議委員會是由學者專家、產官學研所組成,別讓漲電價一事淪為政治操作,電價能否凍漲、電價如何反應成本需要尊重專家委員會的決定。

吳思瑤補充,世界各國並沒有任何一個案例是讓停役後的核電廠再運轉,美國有兩個案例是可能再運轉,但尚未經過美國政府的通過,藍白認為修法就可以延長除役,即便可以恢復再運轉,但需要投入多少預算?經濟效益、安全評估如何取捨?後續需要對話跟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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