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翅來台洗產地 7嫌共謀遭起訴

一名真實身分不詳的蒙姓港商,欲將大量非法捕撈的魚翅透過我國轉口「洗產地」走私至中國,冒用西班牙某公司名義,委由我國物流公司協助報關。涉案物流公司以某貿易公司、商行之名,五度輸入魚翅再轉口至中國,合計重達近30公噸,另有近10公噸轉為內銷。
高雄地檢署調查,蒙性港商透過不詳管道取得大量非法捕撈之魚翅,欲經我國轉口伺機走私至中國,但由於我國漁業署對魚翅進口有嚴格管制規範,遂委託侑昇物流公司協助辦理進出口報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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侑昇物流負責人簡女等配合假借豐彰國際貿易公司的名義,填載不實進出口報單,於2019年9月至2020年4月間,五度協助蒙姓港商將乾魚翅先行輸入台灣再轉口至中國,報關總重量合計達29公噸979公斤。
事後,蒙姓港商再於2020年5月至10月間,冒用西班牙某公司名義,偽造商業發票、出貨證明、捕撈證明等,不實申請魚翅進口所需文件,並提供侑昇物流公司,由簡女等以其他商行、貿易公司的名義填載貨品進口同意書,製造有向西班牙公司合法購買魚翅的假象,先後16次向漁業署申請進口;但漁業署審查後發覺有異,向西班牙公司求證後駁回申請。
此外,蒙姓港商另於2021年1月間指示一名林姓業者,將一批重達9,492公斤的冷凍魚翅輸入台灣,加工處理後再轉出口至中國。簡女等填載不實進口報單申報進口後,卻因未能通過檢疫而不得出口,蒙姓港商為減少損失,由林接貨後轉交給其他業者改為內銷處理;簡女等則共謀以豐彰國際貿易公司的名義開立假發票給林經營的公司作假帳。
歐盟得知西班牙某公司被冒用名義進口魚翅來台灣後,函請我國農業部調查,農業部移請雄檢偵辦。雄檢認定,簡女等7人涉犯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嫌,偵結後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