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報告出爐 調查小組:特權特快車 建議移送監察院調查

圖為「京華廣場」建案工地現況。(中央社)
圖為「京華廣場」建案工地現況。(中央社)

【記者戴德蔓/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會「京華城容積違失案」調查小組歷經11次會議,9月30日結案,做出5大結論、8大建議,直指此案堪稱「特權特快車」,涉案層級及龐大利益更是北市30年之最,建議移送監察院調查;調查小組會將資料提供檢廉,也呼籲台北市政府提早組成專案小組,針對各種法律訴訟結果與因應研擬。

調查小組認為,前市長柯文哲明知京華城案正處於行政爭訟程序,仍做成與市府訴訟策略相反之個案交辦與指示,不顧行政訴訟仍在進行與都發局反對意見及都委會曾經決議,裁示都發局再次協助提案交由都委會研議。於法院判決市府勝訴後,都委會委員認為不需給予京華城任何補償,市府仍配合京華城自創法無依據個案容積獎勵,前無古人、量身打造。

調查小組表示,都發局為主管機關、都委會為審議機關,本應為市民守護容積公共財,柯文哲於議員座談會期間,直接指派都發局、 都委會主席彭振聲副市長,擔任京華城案 PM,為京華城研議容積獎勵,又擔任審議角色。不只球員兼裁判,甚至是裁判兼任京華城總教練。

調查小組說,京華城並非亟待都市更新之老舊建物,卻自創「韌性城市貢獻」、「智慧城市貢獻」及「宜居城市貢獻」 等容積獎勵,取得高達 18,463.2 平方公尺(約 5,585 坪)之容積樓地板面積。京華城因容積獎勵所增加之獲利恐高達200億,嚴重違反公益性、對價性。


調查小組指,京華城非老舊建物,改建並非「都市更新案」,不適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也不願遵循《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明定之條件申請容積獎勵,市府卻以「準用都更」增加容積獎勵,有適法性疑義。

調查小組表示,柯文哲以指定都發局、都委會主席受理京華城陳情案的手法,破壞都發局及都委會的客觀、公正性,又簽准都委會為私人陳情案研議容獎方案,再由都委會球員兼裁判,自行研議通過自創容獎案,再回到府級長官核定公告細部都市計畫生效,此案歷程堪稱為「特權特快車」。

調查小組認為,京華城訴求已被行政法庭駁回,卻仍能取得與勝訴判決相類似的容積獎勵。法院關上了京華城爭取容積的大門,市府卻為京華城開 了一扇特權之窗。

調查小組提出建議,北市府行政訴訟中的案件,首長不宜於訴訟中干預或逕行交辦處理;再者,建議市府須明確提送都委會案件的流程標準,避免如本案僅由民代陳情、長官交辦而跳躍應有評估程序。

調查小組說,京華城案是否過度擴張行政裁量權及都委會權限,建議宜明確且有法源依據,要求北市府1個月內呈送法制研議至議會;面對未來可能還有複雜的容積追討問題,請北市府提早組成專案小組研擬因應作為,提交議會報告。

調查小組表示,針對都委會研議權和審議權被混合濫用,建議日後都委會不應協助私人投資開發個案進行研議;專案小組會將會議逐字稿送交檢廉專案小組,並建議移送監察院調查決策首長是否有涉及違法濫權,並建議重新調查「民國106年監察院關於容積率審核意見」是否合宜。

調查小組指,威京業者曾多次到市府拜會市長、副市長、都發局長,官員卻未在廉政登錄,或僅以手諭便條交辦,希望未來市府落實登錄,便箋交辦制度使否合理也要檢討;最後,本案引發市民對於一般都更困難,財團卻容易取得容獎的相對不平感,建請北市府重新檢討基準容積或容獎如何真正落實和加速都更。

蔣萬安:已請都發局研擬各種方案


針對京華城議會調查小組結論,台北市長蔣萬安表示,對於京華城後續的處理是停工或以容積代金處理,都有請都發局針對各項可能的狀況研擬因應方案。最重要的是,案子進入檢調調查,市府都會配合,也希望儘快的釐清事實、還原真相,市府的態度就是事實到哪,就會處理到哪,一定是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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