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SEC和解 小摩瑞信共付117億
被指在銷售房屋抵押貸款債券過程中,誤導消費者投資10多億美元的摩根大通(J.P. Morgan)和瑞士信貸(Credit Suisse )美國子公司,最後以超過4億美元(逾新台幣117億元)的代價,與美國證券管理委員會(SEC)達成和解。
據《華爾街日報》報導,SEC指控摩根大通在2006年12月出售18億美元房屋抵押貸款債券時,宣稱貸款屋主還款異常比率僅0.04%,但事實上卻高達7%。瑞士信貸也面對類似的指控。
根據協議,摩根大通與瑞士信貸將透過SEC分別支付2.969億及1.2億美元,分給受傷害的投資者。聲明中兩家銀行均對協議完成表示「滿意」。而兩家公司至今並無承認或否認指控。在SEC案件中,摩根大通的支付規模列第2位,僅次高盛集團在2010年支付的5.5億美元。
SEC將續查類似案件
參與協議的官員包括歐巴馬總統在1月組成的聯邦及州檢察官和監管機構等。他們表示,今後會有更多的執法行動。「今天的案件不會是最後一個。」房屋抵押貸款債券欺詐工作小組成員華爾希(John Walsh)說:「我們將繼續追查。」
SEC法務部負責人胡薩米(Robert Khuzami)說,被指稱的失當行為「是造成投資者在美國房地產市場崩盤後遭受巨大損失的主因」。目前,許多大銀行仍然面臨著一連串的由房屋抵押貸款衍生的法律問題。
案件不對個人 引質疑
科羅拉多大學法律教授艾瑞克(Erik Gerding)認為,對於摩根大通來說,2.97億美元的和解費僅僅是一個「做生意的成本」。執法行動針對公司而不是行政人員的事實,減低其可能產生的影響。「真正的問題是,當下一個泡沫來臨時,是否有人會被這類和解所阻止?」
在電話會議上宣布這個消息時,胡薩米說,在這類複雜的交易中找到哪些人應該負責 「往往是非常具有挑戰性的」。因為每個個人只是涉及這個複雜交易的某個方面。但是,他說: 「如果證據確鑿,我們決不迴避控告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