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宗彥10年前被控接受酒店性招待 南檢重查認貪污起訴
民眾黨前立委陳琬惠2023年2月間指控,時任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任職於台南市政府期間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但南檢卻未起訴;他隨後辭去發言人職務,監察院調查後未通過彈劾。南檢重啟調查,15日偵結後,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將他起訴。
南檢指出,陳宗彥於2012年、2013年間擔任南市府新聞處長、民政局長,因酒店業者連男、王男等人關說台南市警職人員平調、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等案,接受安排酒店女服務生提供性招待,認定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嫌,連、王二人則涉犯同法不違背職務交付不正利益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檢方強調,陳宗彥受領國家俸祿,本應潔身自愛、戮力從公,竟未能與酒店業者保持距離,貪圖性招待而收受不正利益,有害公務員廉潔自持之要求,敗壞官箴,嚴重破壞國家公務員的清廉形象,造成一般民眾對政府作為不信任,損及其他公務員的社會評價;且他自始否認犯行,又未將犯罪不法所得自動繳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宣告褫奪公權。
至於同一案件當年為何簽結?南檢說明,檢方當時偵辦重點,在於酒店業者是否有行賄警察以規避臨檢不法,對於陳宗彥接受業者安排性招待部分,監譯人員或認為與警方包庇酒店業者不法無關,而有未作成譯文;檢察官雖於2013年間實施通訊監察,但未發現積極證據,2014年另案續辦也查無不法。重啟調查後,檢察官重新翻譯後始確認犯行。
對此,陳宗彥表示,此案在10幾年前業經台南地檢署簽結,高等檢察署2023年重新檢視全案後也認為沒有問題,但現在的台南地檢署針對同一事件,在沒有新事實新證據的情形下,卻推翻自己過去及上級的認定而起訴他,讓他深感不解,他將到法院努力證明自己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