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采520」減料一年坍8次 楊文科護航復工遭起訴求重刑

圖為楊文科(中)資料照。(中央社)
圖為楊文科(中)資料照。(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

新竹地檢署偵辦豐邑竹北天坑案,查出豐邑建設從設計、發包過程中就針對擋土樁偷工減料,施工過程中造成8次天坑,不甩新竹縣府發出4次停工命令持續開挖,不法利得約1.7億元;縣長楊文科則指示放水復工,圖利豐邑6千餘萬元、收受政治獻金87萬餘元,依法起訴12人。

起訴指出,豐邑建案「豐采520」原經審查通過的基礎開挖擋土設計,要在周邊打設長度33.8公尺的H型鋼擋土樁,深度達土層8公尺,以穩定地層、防止地層下陷;但豐邑建設卻要求陳姓技師,違反「建築技術規則」將擋土樁長度縮減為18.5公尺,以減少1億5,598萬1,562元的鉅額擋土支出,並加設27公尺劣質混凝土地質改良樁(CCP),以免犯行曝光。

另名洪姓技師,則配合出具錯誤且虛偽的檢核資料,假稱縮減後的擋土設計變位,符合安全結構計算書;陳姓技師再將原本通過審查的擋土設計圖,抽換為縮減後的設計圖,交由不知情的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審查,並再次順利通過審查。

而在發包階段,豐邑總經理邱崇喆等人,再於會議中將加設的CCP長度縮短為15.5公尺,藉此再減少2,690萬1,640元成本支出,使長度較原規定減少42.6%,也就是18.5公尺以下全無擋土措施。甚至,豐邑更罔顧柱下抗浮樁的抗浮能力,將柱下抗浮樁旁的CCP數量刪減45.6%,以節省1,791萬7,690元的成本支出,增加建案倒塌風險。

檢方統計,「豐采520」自2022年4月3日發生首次坍塌,截至2023年6月18日共造成8次,其中有5次是外部坍塌(天坑),包含小貨車、特斯拉都陷落;雖然竹縣府在第2次坍塌後、第8次坍塌前共發出4次停工命令,但豐邑卻置之不理,持續吊裝柱體、大樑、鋼構、向下開挖土方,違法施工,最終導致基地內部嚴重坍塌,規模達到300立方公尺。

而竹縣府時任工務處長江良淵等人,明知豐邑違法施工,卻未制止而默許,在坍塌2次後於2022年7月26日同意首次復工,讓豐邑減少停工損失、規避刑責。檢方指出,楊文科明知前3次坍塌原因未明,未改善前不得復工,但豐邑總經理邱崇喆卻私下請託他,提供競選總部土地,事後又以政治獻金方式將租金87萬7,420元還給他。

楊文科明知豐邑未提出「事故原因」鑑定報告,仍要求江良淵放水復工,並向邱崇喆保證他已妥善溝通;江良淵擔心違法復工要扛責任,2022年12月26日於專案小組現場會勘時未到場,事後更拒接邱崇喆的電話。隔天,楊文科更改規定只要專案小組同意就能復工,並預定親自到場督軍,另要求豐邑加強止水以規避審查,違法護航復工。

竹檢17日偵結,依涉犯《刑法》違背建築術成規致生公共危險、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教唆偽證、《建築法》違法復工等罪嫌,起訴豐邑建設總經理邱崇喆等10人;並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主管或監督事務違背法令圖私人不法利益等罪嫌,起訴楊文科等3人。

檢方批評,楊文科在未查明本建案基地周邊多次坍塌原因下,一再聽憑建商請託而關說轄下公務員,甚而共同圖利,更不避嫌收取豐邑提供免費使用競選總部、餐券、餐食招待等利益,多次違法復工,以人民生命、財產作為建商違法施工豪賭的籌碼,事後還多次虛假對外宣示要澈查事故原因,侍建商如上賓、視百姓安居生活如草芥,故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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