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例! 高科大EMBA兩教授收錢賣學位 涉貪汙交保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2名指導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EMBA)的教授,涉嫌收受每人10萬至20萬元不等利益,替至少5名學生找槍手代為撰寫論文,並協助通過口試取得學位。橋頭地檢署訊問後,向法院聲押2名教授、1名學生;法院裁定教授各以20萬、10萬元交保。
檢方調查,高科大工業工程與管理學系2名專任教授唐惠欽、王嘉男,利用擔任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EMBA)指導教援的機會,暗示學生可以花錢委託教授協助撰寫論文,有需求及意願的學生支付10萬至20萬元不等費用後,兩教授再找來外籍學生代為撰寫論文,並協助通過口試取得學位。
據了解,兩名教授近年指導學生達10餘人,檢方已掌握至少有5人付費買學位。專案小組日前發動搜索,以被告身分約談教授、代筆者、學生共8人到案說明,有部分學生坦承犯行;橋頭地檢署複訊後,認為兩教授具有受託公務員身分,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聲押。另諭知4名碩士、1名博士畢業生各以10萬元交保。
法院審理後,考量多名證人已在偵查中具結證述,且兩教授的手機、銀行帳目均已查扣,並坦承犯行,因此裁定王嘉男以20萬元交保、唐惠欽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地,及禁止與本案有關人聯繫;代筆的鄭姓學生則以5萬元交保。此案為我國學倫案件遭貪污罪法辦的首例。
對此,高科大聲明,此案起於有碩士在職專班學生今年6月18日向媒體揭露學位論文爭議事件,當時校方即已主動調查,後續經檢方介入偵辦後,校方完全配合並尊重司法調查。涉案教授如有違法事證或承認犯罪事實,將依《教師法》及該校「專任教師聘約」規定,依三級教評會審議結果辦理;如經判決有罪確定,將依法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
至於涉案學生學位部分,高科大強調,論文將依該校「碩博士學位論文抄襲代寫舞弊處理要點」進行調查及審議,如涉案學生違法行為屬實,將依相關規定撤銷畢業資格及學位論文,並以退學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