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漲電價卻改漲租金 內政部:已掌握個案

【記者常懷仁/台北報導】

「租屋電費新制」剛上路,明定房東限漲電價、須依實際電費收費,但據媒體報導,有租客控訴房東直接漲租金;對此,內政部表示,目前已掌握該個案之出租業者,並請縣市政府查明實情,了解相關租約是否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規定,如有違反將依規定輔導改正及裁罰。

內政部表示,租屋電費新制主要是讓租屋電費的計收更加公平合理,符合實收實付原則,並未造成實際電費負擔的增加;房東不應以此作為調漲租金理由或巧立費用名目,將電費轉嫁到房客身上。

房東如違反租屋電費新制規定而超收電費,或於租約期間以變相方式逕行調整相關項目費用或調漲租金,內政部強調,此舉均已違反「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規定,房客可向縣市政府消保或地政單位提出申訴。

內政部提醒租屋族,無論新訂或續訂租約,宜透過租賃實價登錄及各租屋平台多方查價比較,確保租金符合市場合理行情;訂約前,務必確認租賃期間所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內容及支付方式是否合理公平,並於租約中書面明定,以保障租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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