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千人連署恢復檢舉 交部:工程改善優先
8項交通微罪如騎樓違停、騎車講手機等6月30日起不開放檢舉,引起部分民眾及路權團體質疑,有民眾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恢復法治」,獲得5,477人附議。交通部10日回應,將參酌社會各界意見,以工程改善手段先替代監理執法手段。
該提案指出,反對放寬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條,最高罰鍰1,200元以下輕微違規記點;反對放寬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當場舉發案件記點,逕行舉發不記點,及最高罰鍰1,200元以下輕微違規不予民眾檢舉。
對此,交通部回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於今年6月30日修正施行,道安已有改善,不過社會各界均反映民眾檢舉違規臨停及騎樓停車案件數量暴增,無足夠的合法臨時停車空間,確屬道路環境現況,必須從源頭改善道路交通環境。
交通部指出,將參酌社會各界意見,以工程改善手段先替代監理執法手段,在行人環境及停車或臨時停車問題尚未改善前,系統性檢討最高罰鍰1,200元以下輕微違規限縮不予民眾檢舉,及當場舉發案件始予記點,逕行舉發(包含科技執法及民眾檢舉案件)不予記點。
有關統一中央道路主管機關部分,交通部表示,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綱要計畫(2024至2027年),擬定綜合性、長期性施政大綱與其他關於維護及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施政之必要事項。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如內政部、交通部,已依綱要計畫訂定年度道路交通安全推動計畫。
交通部表示,近年來持續推動人本交通及車道瘦身政策理念,「公路路線設計規範」內多項技術條文進行修訂,包含縮減公路行經市區路段之車道寬、機車道寬等,縮減出來的餘裕空間將可調整於加寬人行道空間,持續落實人本交通環境。
針對駕駛執照管理,交通部表示,加強高風險駕駛人管理,已預告修法將按違規程度分級,再增加統一律定須有6年觀察期,駕駛人於期間內無再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方得依規定換發駕駛執照有效期間至75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