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交通微罪不開放檢舉 交長:警方可告發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

針對併排臨時停車等8項輕微交通違規,6月30日起不開放民眾檢舉,民眾擔憂「大違停時代來臨」。對此,交通部長李孟諺30日受訪時表示,雖限縮檢舉違規,但警察還是可開單告發,一旦被告發還是會罰款,呼籲民眾守法。

立法院5月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8項罰鍰在1,200元以下的輕微交通違規,包含在騎樓及快車道臨停或停車、併排臨時停車、在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騎車手持行動電話等,將不開放民眾檢舉;但騎車未戴安全帽、汽車臨停在人行道等5項違規仍可檢舉,經行政院公告於6月30日正式實施。

雖然新制可避免檢舉達人大量檢舉,但同時也有民眾擔憂「大違停時代來臨」。對此,李孟諺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目前只有局部做調整,調整的主要原因是停車設施興建不足,在供需失調的狀況下,確實會造成檢舉量非常大,也造成警力在處理上的困擾。

李孟諺強調,有些項目不列入記點,有些項目不能檢舉,雖然有「限縮檢舉」的狀況,但這些違規的項目一樣可以罰款,如有違規還是須被處罰,包括警察都可直接進行告發,呼籲民眾守法,不要違反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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