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中小企業加薪抵稅將延10年 約萬名勞工受惠

勞工示意圖。(記者陳柏州/攝影)
勞工示意圖。(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張原彰/台北報導】

行政院院會在18日通過經濟部擬具的「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延長中小企業加薪抵稅10年,同時放寬條件,包含刪除景氣啟動門檻,並提高租稅抵減優惠、新增增僱45歲以上中高齡者也可適用等,預計有萬名勞工受惠。

經濟部表示,這次修法是為持續透過租稅優惠,鼓勵中小企業為員工加薪及增僱員工,除了延長施行期間外,將刪除景氣啟動門檻規定,並提高租稅抵減優惠,另將有限合夥納入中小企業研發投資抵減適用對象,延長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緩課措施。

經濟部說明,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5條中小企業研發投資抵減、第35條之1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緩課及第36條之2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等租稅優惠措施都將在113年5月19日落日。

他們說,因應國際經貿情勢變動及產業發展趨勢,中小企業仍面臨升級轉型之挑戰,因此將延長相關租稅優惠施行期間。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副署長吳佳穎出席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表示,草案刪除景氣門檻,未來增僱員工加成減除後,可以增加4000餘就業機會;加薪部分,每年估5850名基層員工受惠,整體約達萬名勞工受惠。

至於相關優惠補貼是否有稅損,吳佳穎則說,整體預估會有淨效益,增僱員工部分將有逾1000萬元,加薪部分每年則約有700萬元的淨效益。

具體而言,經濟部表示,本次修法主要將刪除第36條之2「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的啟動門檻,並提高減除率到150%,鼓勵中小企業及時提升基層員工薪資水準、增僱員工。

另考量近年全球產業快速變遷與轉型,中小企業人才需求趨於多元,且國內少子女化及高齡化已成趨勢,第36條之2「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增僱對象除維持現行24歲以下青年外,將增加納入增僱45歲以上員工亦能享有租稅優惠。

草案也訂定「不得違反勞環衛條款」,限制中小企業最近3年若有因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者,就不得申請此條例的租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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