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家售偽劣品 美或讓亞馬遜擔責
美電商巨頭亞馬遜(Amazon)是否需要為外部供應商銷售的商品品質和安全負責?答案將很快揭曉。
《華爾街日報》週四(2月1日)引述知情人士的消息報導,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正在準備一項命令,可能將亞馬遜的線上零售業務歸類為商品分銷商(中轉商)。該認定可能會讓亞馬遜承擔與傳統零售商相同的安全責任,並可能讓亞馬遜對透過其網站銷售的商品承擔應訴和大規模召回的責任。過去這些電商平臺公司辯稱,對於使用者在平臺上的行為不承擔法律責任。
根據研究公司eMarketer的數據,亞馬遜占美國電子商務市場的四成業務。亞馬遜表示,該公司是線上市場,也銷售一些自產或貼牌商品。亞馬遜網站六成以上的銷售額來自外部供應商,即第三方賣家。
該公司稱,對於第三方賣家來說,亞馬遜只是為賣家和買家提供交易平臺,因此不為外部供應商在其網站上銷售的產品品質和安全問題負責。
不過,一位知情人士透露,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即將公布的命令,可能會否定亞馬遜及其他電商平臺的此類論點。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有四名委員,必須有多數贊成,該命令才能推進。
亞馬遜發言人表示:「安全對亞馬遜來說很重要,我們希望顧客在我們的商店放心購物。」他說,該公司採取措施防止可疑或不合格產品被列入,監控產品的安全問題,並適時刪除產品,通知相關公司和政府機構。
亞馬遜平臺出現劣質商品
2021年,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起訴亞馬遜透過旗下的物流公司(為第三方賣家處理物流),在其網站上分銷來自賣家的不安全產品。
委員會列出三種產品:未透過可燃性測試的兒童睡衣、未能準確檢測一氧化碳的一氧化碳探測器,及插頭中沒有所需防震保護器的吹風機。隨後,亞馬遜向購買這些商品的顧客發放點數,並告訴他們停止使用相關產品。
亞馬遜回應委員會的訴訟稱,該機構沒有法律權力對該公司提出此類索賠,因為該公司是一個「市場」和「第三方物流提供商」,而不是分銷商。
隨後,一位行政法法官裁定亞馬遜確實具有經銷商地位和責任。亞馬遜提出上訴,因此委員會必須做出裁決。
知情人士表示,亞馬遜第三方賣家銷售有缺陷、危險或標籤錯誤的商品數量,比上述提到的三類商品要多得多。委員會的新命令可能會大大影響亞馬遜,因為客戶訴訟和聯邦政府對經銷商的執法要求也遠遠超出對那三類商品的標準。
第三方賣家是幫助了亞馬遜在電商市場占主導地位,但第三方不一定受到跟美國傳統零售商相同的審查。許多外部賣家位於中國或其他具有不同產品安全制度的國家。美國的一些小經銷商也曾被發現,透過亞馬遜銷售品質可疑的商品來欺騙顧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