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壽增資大股東意見分歧 金管會:不要寄望監理寬容
新光金(2888)增資案出狀況,對於70億元資金缺口,新光金大股東希望金管會監理寬容,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在16日說,新光金應儘速對新壽辦理增資,而非寄望監理寬容。
新光金2023年6月董事改選,經營權變天。不過,新壽資本適足率拉警報,金管會去年9月起連發4道函令,要求新光金控及新光人壽的新經營團隊,在年底前完成70億元的現金增資,拉高新光人壽的資本適足率。新光金原先承諾金管會,但最終跳票,僅完成15億元的現金增資。
而增資跳票,又引起新光金大股東吳東進與現任新光金「改革派」間的紛爭,吳東進喊話,要求新經營團隊應盡速增資,避免影響外資投資信心,他是全力支持增資,增資不順原因並非在他。
而新光金則說,造成新光金困境的「果」是吳東進過去經營不善種下的「因」,迄今卻由全體股東及員工承擔。
新光金提到的方案之一,是將持續與金管會溝通,爭取監理寬容以有效解決問題。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在16日說,新壽2023年上半年資本適足率(RBC)未達到保險法規定的資本適足等級,金管會已命令新壽提出財務業務改善計畫,提高資本等級。
蔡火炎提到,在新壽提出的財務業務改善計畫中,包括新壽2023年7月董事會通過的現金增資70億元規劃在內,但目前僅到位15億元,金管會將持續要求新壽依財務業務改善計畫辦理。
針對新光金先前向金管會爭取放寬新壽死利差互抵責任準備金及不動產增值利益準備金列入RBC自有資本計算,蔡火炎強調,「先前已回覆礙難同意,請盡速對新壽辦理增資,而非寄望監理寬容」。
蔡火炎提到,除了新光金提出希望放寬新壽死利差互抵責任準備金及不動產增值利益準備金列入RBC自有資本計算外,金管會目前未接獲新光金提出其他建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