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投資廣告每月2千件 4手法要當心

【記者鄭琦/綜合報導】

金管會自2023年4月起至同年11月底止,近8個月累計蒐報1萬5,511件非法投資廣告,其中又以11月蒐報Google及Meta的4,491件改寫單月新高,5月單月通報2,497件次之。金管會呼籲,防範非法證券期貨業,應落實「3不3要」原則。

據中央社報導,為防止投資詐騙廣告流竄,金管會2023年邀集臉書母公司Meta、Google及相關部會研商投資詐騙廣告蒐報機制,與兩大網路平臺業者達成「政府通報、快速下架」共識,並由證券周邊單位協力蒐報違反投信投顧法或偽冒名人的投資詐騙廣告。

金管會證期局提醒,防範非法證券期貨業,應落實「3不3要」原則,「3不」包括不接受非法證券期貨業者招攬開戶,不將款項匯至非法證券期貨業者指定帳戶,以及不理會非法證券期貨業者誇大、偏頗或保證獲利等說詞。

「3要」指的是要透過合法證券期貨業者從事交易,要多了解或閱讀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宣導資料,並詳閱證券期貨管理法令規定,以及要保管好個人資料文件並對主動接觸招攬開戶的不明業者保持警戒心。

金管會先前已揭露,2023年前11月累計接獲民眾陳情投資詐騙案件達710件,已超越2022年全年的636件。

投資詐騙陳情案件有4種常見態樣,民眾應提高警覺。金管會表示,第一種是不法集團冒名金融業者,包括假冒合法證券業者或金融機構發送簡訊招攬民眾加入LINE群組,或假冒財經名人成立群組鼓吹投資特定商品或下載特定App等。

第二種是不法集團透過電話、簡訊或LINE群組勸誘買股,例如成立LINE群組假稱提供高獲利飆股資訊,並勸誘民眾投資港股或臺股,或有不法集團以電話推薦飆股,以簡訊提供連結勸誘民眾加入網路群組等。

第三種常見態樣是不法集團推薦民眾安裝假投資平臺App,宣稱App可插隊搶漲停股票並保證獲利,當投資人在平臺操作買到漲停股票並有小額獲利後,便被要求持續加碼匯款,直到投資人發現無法提領獲利,才知上當受騙。

第四種是虛擬通貨交易平臺詐騙,即不法集團宣稱虛擬貨幣交易可獲取高收益,或先以提供飆股方式逐步勸誘民眾投資虛擬貨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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