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美簽署172億軍售 傳為F-16V新型長程飛彈
根據國防部1日公布最新採購決標公告,臺美已簽署一筆金額達新臺幣172億元的戰機飛彈武器裝備採購案,國防部標註此案為「戰機制空/面武器籌購」,外界研判可能為為對美新購F-16V BLK70戰機所配賦的新型長程空對空丶空對海飛彈。
根據國防部發布的採購決標公告顯示,臺灣駐美軍事代表團今年11月13日,與美國在臺協會(AIT)簽署了「戰機制空/面武器籌購」武器裝備採購案合約,金額達到172億2,181萬2,900元,為美國產製的戰機空對空丶空對海飛彈,履約時間已在11月13日生效,但全數履約完成的時間需要9年,要到2032年11月30日完成。
臺灣過去曾經對美方提出採購最新型的AGM-158系列的遠程反艦飛彈(LRASM)與增程型聯合距外空對空飛彈(JASSM-ER),但都沒下文。本次新型長程空對空丶空對海飛彈,是否為臺灣爭取多時的AGM-158遠距對地遙攻飛彈,軍方並未做進一步說明。
值得注意的是,美國智庫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CSIS)也曾發表長達165頁的研究報告,建議要讓臺灣具備擊退共軍兩棲登陸艦隊,一定要有高精準、威力大、射程長與難以攔截的反艦飛彈,特別提及洛馬公司開發的AGM-158B/C飛彈,即JASSM-ER 與LRASM。
這兩型都已通過以F-16戰機作為搭載平臺的測試,非常適合臺灣空軍快速裝備,做為針對大型艦艇的不對稱作戰利器,應該是未來對美軍購的最重要標的之一。
台美簽署30鏈砲彈藥採購案 金額達94.7億
另外,為補充「CM34」雲豹甲車所搭載30機砲彈藥需求,提升整體戰力,根據國防部1日公布的最新採購決標案顯示,臺灣駐美軍事代表團已於今年11月14日,與AIT簽署「30公厘機砲彈藥」採購合約,總金額為新臺幣94億7,130萬9,660元,合約已自11月14日起生效,規劃到2029年年底前完成全部交貨。
美國國防部安全合作局(DSCA)於今年6月底宣布,就「30公厘機砲彈藥」及「車兵材零附件二號訂單」等2案,總額4億4020萬美元(約新臺幣138億元)對臺軍售案,進行「知會國會」程序。其中「30公厘機砲彈藥」包括高爆燃燒曳光彈、多功能彈藥及訓練彈等,金額估為3.32億美元。
軍方人士透露,「高爆彈等3項」採購案,指的就是陸軍「CM34」雲豹甲車使用的「30公厘機砲彈藥」,包括高爆燃燒曳光彈、多功能彈藥及訓練彈在內,「30公厘機砲彈藥」戰訓的消耗量相當大,因此急需向美方採購補充戰備需求量。
陸軍目前擁有300餘輛「CM34」雲豹甲車,主要由陸軍及憲兵部隊使用,擔任各作戰區及首都衛戍區的防衛作戰武器之一。車上主要武器裝備為一門30公厘MK44鏈砲,每輛「CM34」甲車攜行420發30公厘機砲彈藥,穿甲彈及高爆彈各半,若選用穿甲彈射擊時,可在2000公尺射程貫穿100至110公厘的均質裝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