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資電競手機未經審驗販售 NCC開罰130萬

伊瑪格科技有限公司日前發起電競手機「紅魔8Pro臺灣版」募資計畫。(flyingV網頁擷圖)
伊瑪格科技有限公司日前發起電競手機「紅魔8Pro臺灣版」募資計畫。(flyingV網頁擷圖)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

伊瑪格科技有限公司(3C代理商「米客邦」)日前發起電競手機「紅魔8Pro臺灣版」募資計畫,因手機未經審驗,違規輸入販售,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6日決議,對伊瑪格科技與負責人謝政宇各開罰新臺幣65萬元,共罰130萬元,要求該公司在一個月內提出改正計畫,屆期不改正可連續處罰。

伊瑪格科技有限公司於今年3月間,在募資平臺發起「紅魔8Pro臺灣版」計畫,贊助人數達1,022人,金額破2,325萬元,卻因手機未經過NCC審驗引發爭議。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26日表示,手機屬於應經核准的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如果沒經過型式認證,可能牽涉使用未開放頻段,以及消費者電器安全問題。

翁柏宗表示,此案涉及器材違規輸入與未經審驗議題,NCC向財政部關務署、賦稅署、集資平臺業者、報關業者及快遞業者索取資料,確認募資計畫的提案贊助人已付款,也部分出貨給贊助人,明確違反《電信管理法》第65條第2項及第66條第1項規定,分別各開罰60萬元與5萬元。

翁柏宗說,謝政宇5月29日向NCC說明時,NCC當時已明確告知規定,但謝政宇仍執意違規輸入與販賣紅魔8 Pro電競手機,因此對其開罰65萬元。

NCC提醒,消費者在網路平臺購買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時,應先確認商品網頁是否標示NCC審驗合格標籤號碼,以及產品型號,同時可至NCC網頁查詢,確認該標籤號碼及器材型號是否正確,避免購買未經審驗合格的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影響自身權益。

門號遭濫用 台灣之星挨罰百萬

此外,台灣之星員工將企業客戶颶翊公司申辦的1千多個門號,轉給另一用戶南道三企業社,並遭詐騙集團不法使用,由於台灣之星未落實用戶身分查核,NCC開罰台灣之星新臺幣100萬元,並要求在1個月內提出改正報告;而海峽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也未落實用戶資料查核,裁處罰鍰新臺幣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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